侵占罪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据他人财物作为目的,将受托为之保存的财务、被遗弃的物品或埋葬的物品视为自己的财产,其数量达到一定限度并且拒绝归还给原主,该行为被定性为侵占罪。关于辽宁省内的侵占罪,其“
数额较大”的判定标准通常参照相关司法解释,大致范围在人民币10,000元以上。然而值得我们重视的是,具体的
量刑标准实际上会统筹考虑多个因素,比如所侵占财物的性质、侵占的方式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等等。若侵占的是国有或集体所有的财物,那么可能会面临更为严重的
法律制裁。此外,侵占罪属于
自诉事件,
受害人必须亲自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