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能够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存款,这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形作出判断。通常情况下,若此笔存款已被认定为
夫妻共有财产,并且被执行人所累积的负债也是夫妻间的共同负债,那么在此前提下,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以及相关条件,即可对属于被执行人的那份财产进行依法强制执行。然而,如果存在确凿的
证据显示此笔存款是其配偶个人的财产,而且与其所承担的负债没有任何关联,那么在一般的情况下是不允许进行
司法执行的。比如,可以通过
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婚后详细商议并达成关于财产归属的共识等途径,从而将之确立为配偶个人的财产范畴。而法院在进行强制执行之前,会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全面考量并权衡
债务的性质、财产的来源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执行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