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当
债务人在
诉讼败诉之后,选择自行出售房产用于偿还欠款是完全合法的。首先,根据已生效的
判决书规定,败诉方负有践行
债务的法定义务。通过自行出售房产来偿还债务,这无疑展现出了他们积极履行义务的诚意和决心。然而,在此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确保所售房屋的
产权明晰无误,且不存在任何其他的争议或者限制转让的因素;其次,在整个售房流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
法规,例如,必须向买家如实披露房屋涉及诉讼的具体情况等等。如果通过售房所得的资金无法全额清偿所有的债务,那么仍然需要继续承担剩余债务的清偿责任。此外,在售房过程中严禁出现
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
违法违规行为,否则将会面临来自法律的更为严厉的追究和
处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