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情况之下,当承租者并未违反任何规定进行
退房时,其所交付的押金理应予以归还。实际上,押金的主要性质便是对于承租者是否能够履行合约约定的义务而做出的保障措施。假设在
租赁合同或者其他相关协议之中,已经明确指出在没有
违规行为的前提下,退房时押金将会被原路退回的话,那么就必须根据先前的约定来实施,即出租者应该将押金还给承租者。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承租者必须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没有遭受任何损害,并且也没有
拖欠任何相关的费用等等。如果出租者在没有合理原因的情况下仍然拒绝归还押金的话,承租者首先应当尝试通过跟出租者进行沟通和协商来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倘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承租者则可以依据租赁合同以及支付押金的相应收据等等
证据,向当地的
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请求,或者直接向拥有司法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交
起诉状,要求出租者返还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