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第二次诈骗事件的判决结果,需要在全面分析诸多关键性因素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这些因素主要涵盖了诈骗行为涉及的金钱总额、
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及相关情节、
犯罪人员是否有自愿投案并交代罪行,以及是否有提供
立功线索等各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
刑法法规规定,凡是犯下诈骗公共或私人财物罪行的
行为人,倘若其所涉及的数额达到特定条件,便需面临相应的
刑事责任和惩罚。这其中,数额较少的,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可能附加一定的
罚金;而
数额较大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可能附加罚金;至于
数额特别巨大的,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并且还可能被课以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如果存在第二次诈骗行为,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视为
累犯,从而导致更严厉的
法律制裁。然而,具体的
刑罚期限仍然需要根据实际事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例如,
诈骗金额在3000元至10000元之间的属于数额较大,3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属于
数额巨大,而50万元以上的则属于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