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拘留的特殊阶段,
律师如需会见
被拘留者,其流程通常如下:首先,该名律师必须携带着其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在实践中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所签署的
委托合同或者经过法律援助机构正式授权的法律援助公函,前往负责此案的
侦查机关提出正式的会面请求。在接下来的环节上,侦查机关将有责任在最短48个小时之内作出回应并妥善地安排会见事宜。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涉及危害国家安全与恐怖活动
犯罪的事件而言,在侦查期间,
辩护律师会见处于押状态下的
犯罪嫌疑人,必须得到侦查机关的明确许可方可进行。在实际的会面过程中,律师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的相关规章制度,严禁传递任何
违禁物品,同时也不能违反任何会见纪律。在这个重要的时刻,律师可以通过会见的机会,深入了解事件的相关情况,并为被拘留者提供全面的
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