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律师
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流程中,一般的做法是前往他们被监管的场所——即看守所。然而,在特殊的情况下比如案子正处于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阶段时,实际的会面地点可能会有所变更。看守所作为专门履行
羁押未决犯职责的机构,无疑成为了
律师会见的最常光顾之地。当律师需要与在押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时,必须持有由律师协会颁发的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在此方面的证明以及委托人的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会见的主要目的在于为
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支持,同时也可以借此机会深入了解事件的详细情况。在整个会见过程中,律师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法律程序,以
保证会见的合法性及有效性。总而言之,尽管总体上来看,看守所仍然是律师会见的主要场所,但是在处理每一个事件时,都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判断并做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