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
刑法中关于
刑事追诉时效的规定,若某一事件被判定所应承担的最高法律责任为五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那么自该案发生之日开始计算五年后,便不再予以追究;若该
罪名的
量刑标准为五至十年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则经过十年之后将不再予以追究;对于法定最高刑分别为十年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事件,自最后一个
判决生效日期开始计算,满十五年之后将不再予以追究;而一旦涉及到无期
徒刑乃至
死刑等极其严重的情况时,则应自事件发生之日起计算二十年,若二十年后仍需追诉,则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值得注意的是,
猥亵罪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
拘役。然而,若
行为人在聚众场合或公共场所实施了上述罪行,或者存在其他恶劣情节,其量刑标准将会提高至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因此,一般而言,遭到猥亵罪侵害的
受害人若在五年内未曾提出举报,则
追诉期结束,
司法机关将不再对此进行追查;但对于具有加重情节的事件来说,即便超过五年也不会立即停止追查,而应等到十年之后才能停止。当然,在这之中,
追诉时效可能还会出现中断或者延长的情形。比如,如果在已过追诉期的情况下再度
犯罪,原来罪行的
追诉期限将会
从犯新罪之日重新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