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付房屋行为,惯常视为违反合约约定。在各类
商品房买卖协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往往会与
购房人对具体的入住时间进行明确约定。若该开发企业未如期履行其义务,即构成了对合约的违背。关于
违约行为的定义和评估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例如合同的条款约定、造成延迟的具体原因等等。如若引起交付推迟的原因属于无法预知、无法避免以及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或其他涉及到
不可抗力的客观状况时,开发商也许能够避过承担
违约责任的法律责任;然而在一般的情形下,诸如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施工项目的延迟等由开发商自身原因所导致的
延期交房现象,购房者依法根据合同的约定,有权利要求开发商主动履行违约责任,常见的责任承担方式主要包括支付
违约金、
赔偿实际
经济损失等。至于具体的违约责任及其赔偿方式,则须依照开发商与购买者所签署的合同细则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