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之后至法庭庭审始端的时限并无固定的标准化规定。通常情况下,逮捕事件发生之后,侦查人员拥有的逮捕嫌疑人的合法授权期限不可超过两个月之久;对于那些复杂且需要做出相应处理以确保调查全面深入的事件以及
有效期已经期满但是尚未能够最终完成调查工作的事件,如果
执法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深入调查,则可以向上一层次的人民检察院申请适当延长该期限,并且不得超过一个月。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过严格审批程序,该期限还可以进一步延长。在侦查工作结束之后,事件将被移交至检察院进行
审查起诉。检察院对事件进行审查起诉的法定时限一般为一个月,然而对于那些重大且复杂的事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十五天。当检察院决定向法院
提起公诉之后,法院将会在收到相关材料后的二到三个月之内进行审判,最晚也不会超过三个月。然而,由于事件的具体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可能会出现
延期审理等特殊情况。总的来说,具体的
开庭时间需要结合事件的复杂性、
证据收集的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综合考虑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