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未
解除婚姻关系的时期内,如有一方未经配偶另一方知晓便擅自借取款项,此时首要的任务是判断此笔借款是否被用做了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的家庭生活开销,或是为促进两家公司或企业的共同发展所必需,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和决定。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这笔借款通常会被视为举债一方的
个人债务,而不知情的配偶并不需要对此承担还款义务。然而,如果
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的
证据来证明这笔
债务实际上被用于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家庭生活开支等类似情况,那么即使是不知情的配偶也可能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在司法实践中,证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对于不知情的配偶来说,他们应该积极地搜集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确实对这笔借款毫不知情,并且这笔借款并没有被用于家庭生活开支。与此同时,当面临此类
纠纷时,他们应当立即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通过法律途径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