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别称业务侵占罪或
贪污,乃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明文规定下之一种
犯罪行为类型,主要针对那些利用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企业或者其它单位的金额较大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不法分子。此种
犯罪活动的发生情况可谓千变万化,犹如包头发动机其实现,可谓复杂多变。例如,某公司员工可能会采用
虚假报告账户记录、私自侵吞货款、擅自占用公款等手段,从而将公司资财转移到自己手中。然而,要确认其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关键在于该员工是否已经充分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以及他所盗取的财物价值是否达到了法律规定的
刑事事件
立案标准,通常,这个标准高度为六万元人民币以上。但是,若其盗取的金额没有达到较大的标准,但上述恶劣行为频繁出现,亦有可能被视为犯罪行为。因此,在实际
司法诉讼过程中,对于
证据的收集和认定极其关键,如涉及到的财务凭证、
证人证言、书面文件等等,都对能否证明
犯罪者的行为及其所盗取的数额起到了决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