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有关借钱并收取利息方面的行为并不一定都是非法的,重点主要取决于利息的协定是否符合现行法律的框架。例如,对于个人间的民间借贷活动,倘若没有对利息进行任何协议或者协议内容不够明确,便可以被看作是无偿范畴的
债务关系。如果已经确定了利息的数额并且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记载的利率尚未超越合同签署当时一年内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范围,那么
出借人有权诉请
借款人按照事先约定的利率水平来偿还相应的利息。然而若超过这一界限,那么超出的部分将被认定为无效并无法获得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另外,对于那些来自金融机构的贷款,其利息的收取应当按照相关的金融
法规来执行。总的来说,只要利息在法定合法的范围之内进行收取就是被许可的,而且超出法律条文限定的情况下,就有可能失去法律的保护,甚至面临
触犯法律规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