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他人借款却迟迟不作还款之举,贵方欲向法院
提出诉讼之时,首要步骤便是预备妥当的
起诉状,详尽列出原、被告双方的基本资料信息、明确的
诉讼请求及相关的事实现状与理由阐述。除此之外,也应尽力搜集并整理足以印证
借贷关系真实成立与否的
证据资料,例如:正式的借据合约、详细的款项收转记录、相关的即时通讯交谈内容等等。接下来,便可将完备的起诉状及其佐证文件提交至具有法定
管辖权限的法院审理。值得强调的是,一般的借贷纷争皆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经过法院审查
立案之后,负责的法院将对被告发出传讯通知,确定开庭日期并进行安排。在此次公开审判过程中,贵方需清晰无误地陈述事件事实真相及其相关证据资料,以全面支持己方的主张诉求。如若
诉讼成功,则对方依然拒绝偿还欠款,贵方可向上诉法庭提出
强制执行申请。然而须留意的是,诉讼行为往往受到时效性的制约,普通情况下,
诉讼时效期通常设定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