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项
行政拘留期间,您有权聘请的律师有权与您进行交流及会面。请注意,行政拘留是一种具有约束力的行政制裁措施,对于
被拘留者来说,其享有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依据现有
法规条文,当律师前去探望正在接受行政拘留的
当事人时,需携带自己的律师执业证书、由所在律所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正式授权的委托书或法律救助公函等资料。与被执行行政拘留的对象进行会面时,应严格遵循行政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和区域限制,并严格遵守该
拘留所所制定的会面规章制度。我们要特别强调的是,因为行政拘留的期限普遍较短,所以律师与您进行沟通的过程中需要确保及时、高效,全力以赴为您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