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天津地区,
盗窃罪的定罪
量刑原则主要依托
盗窃标的物的实际价值以及事件所涉及的情节展开。整体上可将其划分为如下几个梯度:1. 盗窃共私财物实际价值在一千元以上但未达到六万元者,应判处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之
刑罚,并同时附带
罚金处罚;2. 若盗窃共私财物实际价值已达到了六万元,但尚未达到四十万元,则应判处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同样附加罚金处罚;3. 而对于盗窃共私财物实际价值突破四十万元界限的情况,将依法判处十年以上甚至终身的有期徒刑,同时加上对应的罚金或
没收财产处分。在此基础上,盗窃行为发生的频率、采取的手法手段以及
犯罪者是否属于
累犯等,同样是评价
量刑标准时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倘若存在诸如
自首、
立功等法律规定的从轻、
减轻处罚情节,相应地也会对量刑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