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凭借转账记录作为
证据来指控
不当得利行为,成功
诉讼的几率并不足以乐观。不当得利的成立需要满足多个条件,即一方实际获得了财产利益,同时另一方则必须遭受到了金钱或物质上的损失;此外,从法律角度来看,二者之间的获取和损失应存在直接的关联性并且这一获取资金的行为无任何法律上的依据支撑。单纯的转账记录能够揭示
出资金流动的具体过程,但它并不能够充分说明被告人取得款项的合理性。因此,为了提高
胜诉的机率,我们需要添加更多的辅助性证据,例如双方可能存在的通信记录以及能够提供
见证人证词的第三方等等,以此构建起一个较为完善的证据链条,从而有力地证明了对方构成不当得利的
犯罪事实。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法院将对所有相关证据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分析,若提交的证据不充分,那么胜诉的可能性将会大幅降低,甚至可能导致
败诉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