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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会见被告人的时间,虽然没有严格的
法定节假日限定,但是,一般的做法是应当遵循看守所制定的相应规则进行。普通情况下的单个见面相谈,其时长多会保持在一到两个小时之内。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见面时间受到各种因素的牵制,例如看守所的日常工作安排、涉及的事件之繁复程度以及双方见面后的具体要求等等。特别是在
侦查阶段,当
律师与被指控为罪犯的人进行会面时,处在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检查人员,往往会根据事件的实际状况和所需,派遣人员坐在旁边观看。在实践中,为了
保证会见能够充分而高效地完成,刑事辩护律师们通常会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事先做好充足的准备,与被告人就案情中的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的沟通和交流,同时也会提供必要且及时的法律援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