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债权发生了移交(即所谓的
债权转让)之后,原先的
债权人通常并无义务参与到后续的
诉讼程序之中。不过具体来说,在此类特殊情况之下,原债权人可能仍旧面临着参与
诉讼的必要性。例如,如果
受让人选择启动诉讼程序,而原债权人向其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已经足够使得受让人能够依法提出
起诉,并且原债权人参加与否并不影响事件事实的最终认定的话,那么原债权人便可以暂时退出诉讼阶段。然而,如果遇到如
债权转让协议本身就存在争议、或是原债权人对于该项债权的产生或者合法性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力之类的状况,那么法院有权利通知原债权人必须参加诉讼,以便于更好地揭示事件事实真相以及妥善处理这起
纠纷。总而言之,关于原债权人是否必须参与诉讼的问题,需要结合特定的事件及其对应的法律
法规进行综合性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