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与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会面的次数及时间,没有法律上的硬性规定。这往往视乎事件的特殊性质、
诉讼过程中所处的阶段以及监所规定的实施细则而定。在调查阶段,约见的次数一般不会过于频繁,每次的会面持续时间大致在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之间。然而,进入
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后,由于事件的推进和
证据材料的变化,律师的约见频率可能会相应增加,而每次的会面时间有可能得到适当延长。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每次的会面时长还容易受制于监所管理规定、事件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总而言之,律师将根据事件的需求和
当事人的权益,妥善地规划会见的次数以及时间,以为事件的顺利进展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