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看,仅因向第三者借用资金而单独构成
欺诈是并不存在的。然而,在充分了解现行
法规的前提下,我们可以明确欺诈的
法律特征在于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刻意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的方式,攫取
数额巨大的公共或个人财物。若在借款过程中,
当事人确实表达了真实的借款意愿,并且并未实施任何上述欺诈行为及
主观故意,那么这仅仅是一种普通的民事
借贷关系。然而,倘若在借款之初便无还款打算,而是采取欺骗手段获取金钱,则有可能被视为欺诈行为。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如未经配偶许可,擅自将
夫妻共有财产出借予他人,配偶有权主张此项出借行为无效。至于是否构成欺诈,仍需根据借款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
证据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