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危险驾驶罪,理论上应由
犯罪地及其相关法律
法规所在地的司法机构进行审理和裁决。而所谓的“犯罪地”不仅仅涵盖
犯罪行为所实施的地点,还包括犯罪所导致的恶果所发生的地点。在我们昆明市这座城市中,相关的诉讼
管辖区域通常是根据其所属的行政区划来界定的。举个例子来讲,倘若事件是在某市区内发生的,那么一般来说,首先会由这个区的基层人
民法院负责处理该事件。然而,若是出现了多个法院均有
管辖权的情况,通常情况下,首先受理此案的法院将会获得审理权。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可能需要由主要犯罪现场的人民法院来行使审判权。但是,总的来说,我们的基层人民法院往往占据着对大部分危险驾驶罪事件的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