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
认罪认罚书之后仍可提起上诉。值得明确指出的是,尽管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上诉权并没有任何制约与限制。然而,在行使上诉权时,被告人须铭记,虽然该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但是若其以缺乏适当依据的理由提出上诉,必定违反事件具结承诺,这样就可能导致原先肯定其从宽
量刑因素的采信度大打折扣。若被告人在认罪认罚后发现有新的
证据或事实情况出现,足以实质性地影响到定罪和量刑判断;或者被告人对于
一审裁判在事实确认、法律适用或量刑上存在明显失误,那么提起上诉便成为了其应当享有的法定权利。然而,倘若被告人仅仅是出于拖延
诉讼程序、逃避
刑事处罚执行等目的而提出上诉,那么他将可能面临严重的不利后果。总而言之,在决定是否上诉时,被告人应审慎权衡各种利弊得失,并确保其上诉理由具有合法性及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