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房
逾期的违约天数的衡量标准,主要根据
购房契约条例中的规定来进行计算。基本原则上,从特定的契约中确定的交房日期到实际交付住房的日期之间所涵盖的天数即代表了违约天数。然而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重视,假如因为某些无法抗拒的合法豁免理由,比如说遭遇突发性的自然灾害,或者碰到政府政策的调整等无法预期、阻挡不住且难以克服的客观阻碍时,使得房屋交付出现延迟现象,那么这些期间内的天数便应该被相应地从总违约天数中扣除。在实际操作流程当中,对于违约天数的精确计算应当依据具体的契约条文以及相关的
证据材料做全面考量分析。倘若发展商并未准时依照契约中规定的时间履行房屋交付职责,并且又无有效的豁免原因的话,那么购买者便有权利依循契约规定向发展商提出索偿请求,如要求缴纳
违约金或是补偿
经济损失等权益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