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侵权诉讼时效的计算,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通常会以
当事人知悉或理应知悉自身权益遭受侵犯的日期为起点进行计算。例如,如果您的人身权益受到了侵犯并且已经清楚地意识到损害确实存在,同时也了解到实施侵害行为的主体是谁,那么就应该以此点作为时间的起点。然而,考虑到某些
侵权行为的持续性质,如无休止的噪声污染等情况,此时的
诉讼时效就应该从侵权行为彻底停止的那天开始算起。值得一提的是,诉讼时效有可能因为法定的理由而产生间断效果,例如当你向
侵权者提出实质性的
赔偿要求或是侵权者自愿接受
赔偿责任时,这时诉讼时效将会重新开始计算。此外,假如在诉讼时效最末期的前六个月内,由于
不可抗力等无法预见、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因素阻挡了你行使申请权利,那么这段期限将被中止,并在阻碍消失后算起的第六个月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此时期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