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
加班期间受损害一事,往往会被划归到
工伤保障范畴进行处理。按照我国现行之《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在职业活动阶段及工作场所中,可在由于执行任务而遭受人身安全威胁或危险品损失的情况下明确认定为工伤。换而言之,加班期间仍应视为正常工作时间的延续。然而,劳动者若欲争取获得工伤保障所需的
经济补偿,便必须经历
工伤认定这一法律程序环节。按照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之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能按期履行上述职责,则职工本人或其
近亲(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有权在1年以内自行发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过程中,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供诸如
劳动合同、加班纪录证明、受伤过程旁证者的证词以及医疗诊断报告等相关
证据材料。一旦被谴责为合理性
工伤事故,劳动者即可要求享有工伤保险福利,包括医疗救助额度、
伤残津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多项经济权益。举例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未能依照规定为员工参保购买工伤保险,那么相应的
赔偿责任就将由用人单位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