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有关
财产保全的裁决结果表示反对,您可尝试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补救。首先,您有权向做出该裁决的人
民法院提交复议申请,然而在此过程中,裁决的执行将不会受到影响。值得注意的是,您必须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法院表达您的异议,同时详细陈述您所持有的反对意见及其法律依据。此外,倘若您认为财产保全裁决存在错误且给您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在
诉讼程序终结之后,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向做出错误裁决的法院
申请国家赔偿。总而言之,当面临对财产保全裁决不满的情况时,您应该及时、合法地运用自身的权益寻求有效的
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