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曾了解事实真相的前提条件下协助他人体现出网络
欺诈行为,通常情况下是不会构成
诈骗罪的。然而,倘若其所提供的援助行为在客观层面上确实对欺诈行为产生了推动和促进的效果,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定为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决定是否触犯任何
刑事罪行以及该导致何种具体
罪名时,必须全面考虑多种复杂因素,如援助行为的本质属性、其影响力的大小、以及
行为人的主观认识水平等等。如果能够证实行为人确实完全不知情,并且没有任何应该知晓的情况存在,同时其援助行为也并不显得过于异常,那么在一般的情况下,行为人是不应被判定有罪的。然而,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证明“不知情”的责任主要落在行为人身上,而且证明的标准相对较高。倘若最后被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行为人将会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罚,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的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