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诉讼,是指
当事人蓄意实施或因重大过失导致无合理依据且未附有正当目的的
诉讼活动,从而对他人民事权益造成实质性损害的不当行为。我国法律制度对恶意诉讼的责任
追责方式做了明确规定,概括而言,内容如下:如恶意诉讼引发他人财务受损,则应承担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
受害人有权依法寻求财务补偿,其中涵盖直接
经济损失及由此产生的间接损失。更进一步讲,
违规行为严重时,甚至可以涉及到
刑事犯罪领域,如
虚假陈述罪等。在
民事诉讼过程中,庭审主管部门有权视具体情况,针对恶意诉讼行为进行相应的司法惩戒措施,如罚款或者
拘留等等。若欲对恶意诉讼
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受害方应尽全力搜集相关
证据,证实对方存在
违法意图、已经实际造成损害并明确二者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联性等事实问题。再者,司法机构亦将全面考虑众多有关因素,以明确判定是否符合恶意诉讼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