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预售合同本身无法自带预售许可证。因为预售许可证是房地产开发商在准备
商品房销售前,根据国家法律
法规所必须获取到的
行政许可证。然而,预售合同则是开发商和
购房者双方针对商品房买卖事宜,提前达成的书面协议。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利随时询问开发商是否能够提供预售许可证,以此来确认他们是否具有合法的
商品房预售资质。当购房者决定签署预售合同时,开发商应该明确地告诉购房者他们已经成功获得了预售许可证,并且在合同中详细列出所有与预售许可有关的重要信息。如果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就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那么这份合同很可能会被视为无效。总的来说,预售许可证是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的必备条件,但它并不会直接体现在预售合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