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租赁合同未履行完毕而撤销合同的行为,一般被视为违约。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及其租赁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来看,承租人在租赁期尚未结束之前即选择
解除合同这一行为,是与租赁期内的相关义务相违背的。然而,是否构成了违约,以及违约所造成的后果如何进行承担,都必须依赖于租赁合同中的详细条款进行判定。如果租赁合同明确地将这种情况归类为违约情形,并且同时也对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比如说需要缴纳
违约金或者押金被扣除等措施,那么承租人就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责任来执行。然而,如果发生了不可预见的必然事件,例如由于自然灾害或其他客观原因使得租赁场地无法再继续利用,那么在此情况下,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或许并不构成违约。总而言之,在处理相关问题时,我们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遵循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来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