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帮助信息罪"的
诉讼程序中的
取保候审提供时间节点上,实际上并没有所谓的绝对或通用性的标准或准则。然而,根据普遍的司法实践和法律规定来看,往往在事件的初步细节调查环节,尤其是在
犯罪嫌疑人被判定可能受到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处罚的情况下;或者犯罪嫌疑人可能将面临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处罚的可能,且在这种情况下采取相对更为宽松的取保候审措施,对于整个社会或社区环境的安全与稳定影响较小的时候;再或是在经过长时间的
羁押之后,事件仍未得到基本的解决,此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的时候,都是可以提出相应的取保候审申请的。然而,最终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还需要结合事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考量,例如
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可能带来的
危害后果等等;同时也需要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悔过自新的表现,以及其是否具备稳定的居住场所和稳定的经济来源等因素。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通常情况下,当公安机关已经对事件有了一定的调查基础,并且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时,才会批准相关的申请。而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则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