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针对未能签署
书面劳动合同时所支付的
双倍工资,其具体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步骤:首先,依据
劳动者每个月的
工资标准,将该项收入进行累加;接着,用这个总和除以12个月,即得出月平均工资;随后,运用这个数字乘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月份数量,最后再乘以2,便可得到应支付的双倍工资数额。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里所提到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其中包含了计时工资、
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及补贴等各类货币性收入。另外,若经计算后得出的月平均
工资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则应按此标准进行计算。此外,通过法律途径追索双倍工资的金额,往往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用工关系的那一刻算起,直到满一年后的前一天截止。不过,各个地区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