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民事诉讼程序之中,倘若原告提交的
证据尚不足以支撑其所提出的论点,那么法院完全有权利做出判决,拒绝接受该
起诉讼申请。然而,这需要结合众多复杂的考量因素进行综合性评估。问题的核心在于,证据缺失是否足以导致法院决定
驳回起诉,其关键在于原告是否已经满足了法定的
起诉条件。举例来说,假如某项事件中缺乏任何实质性的证据,或者这些证据明显无法证明原告与事件之间存在着直接且密切的利益关联、清晰明确的被告以及具体详细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同时也不符合法院对于受理
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和受诉法院的
管辖权等诸多要素,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会批准驳回起诉的请求。然而,如若仅仅是证据的
证明力度相对较弱,但仍然能够初步证实上述起诉条件的成立,那么法院通常会选择受理此案,并启动审判程序,而非直接宣布驳回起诉。总而言之,
证据不足是否构成驳回起诉,需要根据每一个具体事件的具体情况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进行合理的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