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所规制的期限为
追诉时效,其主要作用在于对
犯罪分子追究
刑事责任的有效性进行限制。追诉时效通常自
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若犯罪行为
存续连续或持续至结束后,则应自犯罪行为终结之次日起计。若在
追诉期限内再次实施犯罪,先前的犯罪之追诉时效将自新罪发生之日起计算。依据
刑法规定,法定最低
刑罚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者,其追诉时效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者,其追诉时效为十年;而对于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其追诉时效则为十五年;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者,其追诉时效为二十年。如若真的需要在二十年后仍对罪犯进行追诉,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并经批准方可执行。总的说来,追诉时效的厘定需要兼顾到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
法定刑等多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