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有关
购房定金的处理情况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不同的实际状况进行分析与判定。倘若由于开发商方违反了相关规定,例如没有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所提供的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等,这些都有可能引发
购房合同无法正常缔结,在这样的情况下,购买人便拥有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返还
定金的权力,甚至可以提出追求双倍返款的
惩罚性赔偿。然而,如果是因为购买人自身的原因,比如仅仅是改变了原先的
购房意愿,那么他们通常将失去要求返还定金的权利。但是,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的核心条款上,例如房屋的售价、交房日期等方面,无法达成共识,从而导致合同无法顺利签订,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定金应当被全额退还给购买人。总而言之,要判断购房定金是否能够得到退还,关键在于明确究竟是哪一方造成了合同无法顺利签订,同时还需要考虑到是否存在法定或者约定的
退款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