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关于租户因故提前结束
租赁合同后押金的处置问题,其决策将依赖于
租赁协议中的详细规定。若租赁合同中明文规定,若租户存在违约行为,则其所缴纳的押金将被全额没收,在此种情况下,作为违约方的租户将难以要求返还押金。然而,若租户的违约行为较为轻微,并未对
出租人造成严重损害,或者租赁合同中对于违约行为及其对应的押金
处理方式缺乏明确规定,那么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押金退还事宜。从法律层面来看,押金的设立主要是为了确保租户能够严格遵守租赁合同的各项条款和条件,一旦租户出现违约行为,致使出租人遭受
经济损失,出租人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的
赔偿款项,而剩余部分则应当归还给租户。总的来说,针对此类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以寻求最佳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