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婚姻存续期间,关于一方所借贷项的问题,以及另一方在未获知悉的情况下是否应当归还这笔款项,需依据特定情境进行判断。倘若这笔借款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即使其中一方对此毫不知情,通常情况下仍应被视为
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例如,用于购置日用必需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等。然而,若这笔借款已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并且
债权人无法证明此
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对于不知情的一方来说,他们并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举例来说,如果一方将借款用于个人赌博或挥霍等行为,那么另一方通常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总而言之,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借款的实际用途、债权人的举证力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做出准确的判断和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