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印章、
合同诈骗和侵占罪,这三者实际上是三种互相独立且存在差异的罪行。首先来说伪造
印章罪,该罪行特指在无相关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制造印章的行为,其定罪的关键标准主要囊括
行为人是否主观上有意进行伪造印章以及所伪造印章的性质及使用目的等因素。其次来看
合同诈骗罪,这是一项由
犯罪分子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或
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对方
当事人财产的严重
犯罪行为。在判断此罪时,需要着重考虑犯罪分子是否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以及其诈骗所得的金额大小。最后再看侵占罪,它是指将原本属于他人代为保管的财物、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
同时犯罪分子还需具备拒绝归还的情节。在实际事件中,法院会根据各类
证据和情节进行综合分析,从而确定最终的
定罪量刑结果。若涉及到
数罪并罚的情况,则通常会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