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目前所了解到的信息,依照中国的
刑事诉讼法,女性朋友并不被明确纳入为“
近亲属”。这意味着,她们通常无法直接
委托律师进行会面。然而,在特定的
刑事事件中,
犯罪嫌疑人家属,如他们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同胞兄弟姐妹等人,是享有权利为其聘请
律师的。但是,如果这位女性朋友能够提供足够的
证据来证明她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存在着特殊的关系,并且这种关系对于事件的处理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那么在得到办案机关的批准后,她也是有可能获得委托律师会见的许可的。总的来说,仅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女性朋友通常无法直接委托律师,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过批准,她们还是有机会这么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