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主要依赖于
当事人之间所签署的合同中所载明的条款和条件。如果在这份合同中,已经清楚地列出了商铺出现违约时应如何处理,包括扣除押金并另外支付
违约金这样的规定,那么当违约现象真的发生时,便有可能需要同时承担这两种经济上的损失。从法律角度来看,所谓的押金,往往被解读为一种实现合约义务的
担保手段,其主要功能便是确保合同能够得到
严格执行。至于违约金,它实际上是针对违约行为所采取的一种惩罚性的或者补偿性的措施。然而,如果在合同中仅仅规定了违约时可以扣除押金来作为承担
违约责任的唯一方式,却没有提到违约金的话,那么通常情况下只需要扣除押金即可。但是,如果因为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超出了押金的额度,出租方仍然有权利索要剩余的损
赔偿失。归根结底,影响最终结果的关键因素在于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具体协议内容以及违约行为所带来的实际
损失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