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况下,
夫妻共同债务是无法直接转移到单一一方身上的。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欠之
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平等地承担起偿还的责任。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制定具体的协议,明确由其中一方
全权负责或者分担部分
债务。但是,这种协议往往只在夫妻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对外界
债权人并不具备对抗性。换句话说,即使债权人并不知晓夫妻间的债务分配协议,他们仍然有权利向夫妻双方同时
追讨债务。只有当债权人明确表示同意的情况下,债务的承担方式才能发生实质性的改变,并且对债权人产生实际的
法律效力。总而言之,夫妻共同债务的转移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限制与条件,需要我们审慎对待,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