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
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对于
谋杀罪行,其
追究时效期限取决于
刑法所规定的最高
法定刑罚。具体来讲,若牵涉到
故意伤害,致人轻度损伤者,法定最高刑期定格为三年
有期徒刑,那么其追究时效期限即设定为五年;若导致他人重度损伤者,法定最高刑期则升至十年有期徒刑,相应地,其追究时效予以延长,设立为十五年之久。然而,若故意伤害行为导致
受害人身亡或采用极端残忍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下,法定最高
刑罚将升至
死刑,此时,追究时效期限也随之调整,设定为二十年。值得注意的是,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该案进行追诉,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然而,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启动
立案调查程序或者人
民法院已经受理相关事件之后,
犯罪嫌疑人逃避上述机关的侦查或者审判活动的,不应受到追究时效期限的限制。此外,若被害方在追究时效期限内提出控告,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却未予立案的,同样不受追究时效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