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
轻伤二级的事件处理时限,受到众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通常情况下,如果采用
法律诉讼程序,历经了公安局
立案调查,检察院
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进行审判等环节,整体流程可能需要穷数月甚至更多的时间。在公安局的调查取证阶段,办理此类事件大致上不少于两个月;若是案情纷繁复杂且
期限届满仍无法完成办案的情况,则可通过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的期限。而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方面,最短需用一个月,若涉及到重大或极其复杂的案子,延长十五天也是完全合理的。至于法院,从受理案子的那一刻起,应在两个月内作出判决,最迟也不能超过三个月。对于那些可能
判处死刑的重罪事件或者附带
民事赔偿的事件,或者疑似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本
法规第一百五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只要得到上级最高法院的批准,就能再延长三个月的磨合期。然而具体时间仍然需要依据每个事件的实际特点和复杂程度来进行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