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须明确定义您与
律师签署的委任
代理协议中,关于退还费用相关事项的具体规定。在常规操作中,如果已经完成了两位当事人的见面咨询工作,那么可能会产生一定程度上的服务成本。假如签订的合同中存在明确的退款条文,应当严格依据条文规定进行操作。倘若未明确提及退款事宜,那么双方有必要就此问题展开进一步磋商讨论并寻求解决之道。通常来说,已付给律师的合理劳动报酬和支出,包括制订会议资料、承担出行花费等,可能不会予以全额退还。为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先与律师进行充分且真诚的交流,清晰表达您的意见和需求,以期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退款方案。如若未能通过协商解决,可向上诉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提出
申诉,或者向当地律协寻求援助并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