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借款时收取利息本身并非
违法行为,然而需要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为前提。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于自然人之间进行的借款行为,倘若并未作出有关利息方面的约定或即便有约定但约定较为模糊不明晰的话,通常会被视作无需支付利息;反之,若已订立确切的利息协议,那么该利率上限不应超过合同实际订立之时起满一年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之四倍,否则超出部分的利息约定将显示为无效。另外,针对以借贷为主业、面向广大不确定人群出借资金并以此来获取超高额利息这一行为,很可能涉及到违反法律甚至触及
刑法罪名。最后,在金融机构从事
放贷业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利率,也必须接受由金融监管部门所制定并实施的严格规范以及束缚限制。因此,合法的利息约定与收取得到了法律的充分保障,关键在于其是否完全符合法律所设定的具体范围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