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郑州地区,对于从事
刑事辩护业务的
律师而言,其与嫌疑犯或被告人之间的会面是受到严格时间限制的。一般情况下,在正常的工作日内均可进行会面安排。然而,具体的会面时间则需依据看守所的日常工作安排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来确定。通常来讲,当律师向看守所提交会见申请之后,看守所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48个小时之内为律师安排会面事宜。但是,在某些特殊事件中,例如涉及到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罪行时,在事件的
侦查阶段,
辩护律师若要会见被
羁押的
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
侦查机关的批准同意。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律师在会见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以确保会见行为的
合法性及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