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双倍工资仲裁的问题,主要涉及到的情况包括两种:首先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未能与
劳动者签署
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其次是本应签署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却未能签署的情况。例如,如果用人单位蓄意拖延或拒绝与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便有权利要求获得双倍工资的
赔偿。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仲裁是具有时效性的,其起算日期是从
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那一天开始计算,通常为一年。除此之外,劳动者还应该妥善保存能够证明
劳动关系真实存在的相关
证据,如
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件、考勤记录等等,以便于在仲裁过程中支持自己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