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与诈骗两种
犯罪行为在法律层面上存有显明差别。借贷纠纷往往源于各
当事人之间自愿达成的借贷契约,仅在偿债义务履行等相关问题上存在分歧。而要论及
诈骗罪的成立,则须符合如下两项核心要素:首先,行为主体须包含
非法占有的意图,即自始至终并无偿还借款之意;其次,
行为人必须借助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的手段来获取借款,例如编造不实的
借款用途、夸大自身还款能力等等。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某项借贷纠纷是否已演变为诈骗事件,需要全面考虑诸多因素,如
借款人的行为举止、主观动机、借款所得款项的后续流向等等。若有充足的
证据能够证实借款人确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而骗取他人财产,那么便有可能被判定为诈骗罪。然而,这一过程需要严谨的证据支撑以及法律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