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到
传唤之后,
行为人可能会面临被依法
刑拘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刑拘的期间将会与
拘留所的
羁押期限相互抵消。依据我国现行的《
刑事诉讼法》之规定,
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审判并被定罪
量刑以后,其在拘留所内被强制
羁押的时间将会从刑期中予以相应的扣除。一般的
刑事拘留期限通常设定为10天,但在特殊情形之下,也可延长至14日。对于那些
流窜作案、屡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的严重嫌疑犯而言,最长的刑事拘留期限可达37日。如果最后被判定褫夺自由,那么在
被拘留期间的每一天都将视为在监禁期限中的一天;若被定性为
拘役或
有期徒刑的罪犯,则在拘留所内的每一天都应计算为刑期的第一天。因此我们可以明确指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由传唤开启的
刑拘期限将能够被计入拘留所的羁押期限之中。